各本科教学单位:
近期将集中为2022级转专业的本科生进行学分转换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转换原则
1. 学生转专业前修读的通识教育必修课、学科基础课、专业必修课等与转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学科基础课、专业课等相同或相近的,可认定为相应的课程学分,由转入学院(部)负责审核认定。
2. 学生转专业前修读的通识教育必修课、学科基础课、专业必修课等与转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通识教育必修课相同或相近的,可认定为相应的课程学分,由教务处负责审核认定。
3. 课程类型相同、课程号相同的课程,属于同一门课程,无需进行学分转换。
4. 无法与转入专业教学计划内课程进行学分转换的专业课程,可以认定为通识教育选修课,无需审核,由学院(部)直接转换。
二、转换程序
1. 学生个人提出申请。学生个人参照专业分流前后培养方案课程体系,填写“专业分流学生学分转换申请表”(见附件1)。拟转换课程为转入专业教学计划中通识教育必修课,请填入表1;拟转换课程为转入专业教学计划中的学科基础课、专业课,请填入表2。
2. 学院(部)或教务处审核。拟转换为学科基础课或专业课程的学分认定工作由各转入学院(部)负责,拟转换为通识教育课程的学分认定工作由教务处负责。
3. 学分转换处理。审核完成后,学分转换申请表提交给转入学院(部)教学秘书,由转入学院(部)予以学分转换。
三、办理时间和地点
1. 教务处审核:
时 间:第1—2教学周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地 点:长安校区校务楼112课程与教材科
联系方式:张老师 85310485
2. 学院(部)审核:
时间安排原则上同上述时间安排,具体以本学院(部)通知为准。拟申请专业分流学分转换的同学,请在规定时间内到学院(部)办公室予以办理,具体可咨询本学院(部)教学秘书。
附件:1. 专业分流学生学分转换申请表
2. 教学秘书教务系统转专业学生学分转换操作方法
教务处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