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23年7月21日)
各教学单位及任课教师:
按照《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办法(暂行)》要求,原则上任课教师须在课程考核结束后五日内,在教务管理系统完成成绩录入。如因特殊原因未按时完成成绩录入工作,须以书面形式说明原因,经开课单位教学主管领导批准后,交由教务处审批备案。未经批准未及时录入成绩的教师,将予以通报,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截止目前,仍有68门课程尚未提交成绩。未提交成绩的情况主要为未录入、录入部分学生成绩后暂存及录入后暂存三类。现将此68门课程的信息及任课教师予以公布,请任课教师对照检查,尽快完成所有成绩的提交工作。(注:附件中数据来自教务管理系统统计。如有特殊情况,请任课教师及时向所在学院(部)教学秘书反映,由教学秘书联系考试科处理。)
教 务 处
2023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