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弘扬“西部红烛、两代师表”精神,深入实施“本科教育质量提升工程”,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发展,激发课堂教学改革与创新活力,引导教师潜心教书育人,学校决定举办第六届“红烛杯”教师课堂教学创新大赛。现将相关工作部署如下:
一、大赛主题
深化教学创新 打造师大“金课”
二、参赛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师德师风良好,热爱学生,为人师表;
(二)参赛教师应为本校在职在岗教师,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教师授课对象应为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不包括其他类别学生;
(四)已获前五届校赛一等奖及省赛一、二等奖的教师不再参赛。鼓励前期已有创新积淀的校赛二、三等奖及省赛三等奖、优秀奖教师积极参赛,持续提升教育教学能力。
三、比赛分组
(一)职称分组
根据参赛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分为正高组、副高组、中级及以下组。
(二)学科分组
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将每个职称分组再分为文科组、理工科组和术科组三个比赛组。
1.文科组。教育学部、马克思主义学院、哲学学院、国家安全学院、文学院、历史文化学院、外国语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文科类)、国际汉学院、教师发展学院。
2.理工科组。心理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物理学与信息技术学院、化学化工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计算机科学学院、国际商学院、食品工程与营养科学学院。
3.术科组。新闻与传播学院(艺术类)、体育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
四、比赛及推荐流程
第一阶段:初赛阶段
1. 学院(部)组织院级初赛。各学院(部)积极动员教师参赛,结合学院(部)实际情况,自行组织院级选拔。
2. 学院(部)确定推荐复赛名单并提交报名材料。组织院级选拔后,各学院(部)按照限额(附件1)填写参赛报名汇总表(附件 2),同时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报名申报书》(附件3)。
(2)《教学创新成果报告》。教学创新成果报告应基于参赛课程的教学实践经验与反思,体现教学创新成效。聚焦教学实践的真实“问题”,通过课程内容重构、教学方法创新、教学环境创设、教学评价改革等,采用教学实验研究的范式解决教学问题,明确教学成效及其推广效应。教学创新成果报告包括摘要、正文,字数4000字左右为宜(教学创新成果支撑材料目录详见附件4)。
(3)参赛选题对应的课堂教学实录视频及相配套的教学大纲、教学设计方案。
实录视频为参赛课程中1学时的完整教学实录;教学大纲主要包括课程名称、课程性质、课时学分、学生对象、课程简介、课程目标、课程内容与教学安排、课程评价等要素;教学设计方案主要包括课程的一般信息(课程名称、教学对象、主讲教师)、学情分析、教学目标设计、教学重难点及处理、教学媒体与资源选择、课堂教学创新点、思政元素体现及切入点、教学过程设计、教学评价与反思、课件或板书设计(课件融入教案设计中)等。(课堂教学实录视频等要求详见附件5)
各学院(部)于9月22日(周五)前,将《报名汇总表》(一式一份,加盖公章)、参赛教师报名材料(申报书、创新报告、教学大纲、教案分别一式十份)统一报送,并提交电子版,同时提交课堂教学实录视频及1张高分辨率彩色生活照片电子版。以上材料纸质版报送至长安校区校务楼教务处116,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gg@snnu.edu.cn。联系电话:85310331。请各学院(部)按时提交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第二阶段:校级复赛
教务处组织专家委员会对参赛教师报名材料进行综合评审,按参赛教师数的一定比例确定进入校级决赛人选,并将遴选结果予以公示。
第三阶段:校级决赛
参赛教师进行教学创新设计汇报及现场教学展示。参赛教师先汇报教学创新设计(10分钟,与教学创新报告一致),再现场展示课堂教学(10分钟,展示内容应与参赛材料一致),最后回答专家提问(5分钟)。教学创新设计汇报及现场教学展示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参赛要求
(一)教师以个人形式参赛,按照要求选取参赛组别,依据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选取教学内容,进行教学设计。
(二)参赛教师课堂教学应体现课堂教学创新的要求,有教学理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组织、教学评价等课堂教学环节和要素创新的实践基础。优先推荐信息化示范课程主讲教师。
(三)为进一步发挥课程育人功能,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参赛教师应在参赛中积极落实“课程思政”理念。
(四)各学院(部)要切实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广泛发动教师积极参与,按通知要求为教师参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并对参赛内容进行把关,尤其要对意识形态和政治性进行把关。
六、比赛奖励办法
(一)奖项设置。本次比赛设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和优秀组织奖等奖项,获奖名额根据报名总数按比例确定。
(二)表彰奖励。本次比赛将对获奖者(单位)颁发荣誉证书,以资鼓励。
教务处
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