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教高〔2023〕1号)、《陕西师范大学本科专业建设管理办法》(陕师校发〔2017〕7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学校决定举行2023年度专业设置答辩论证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6月28日(周三)上午9:00
2.地点:长安校区校务楼511会议室
二、参加人员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及专业负责人。
三、汇报内容
1.学院现有专业设置及招生就业情况(包含学院学科专业结构、专业建设规划、近5年专业招生及就业情况等情况);
2.拟申报专业的社会需求及就业前景(包含该专业国内开设情况);
3.拟申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计划制定情况;
4.拟申报专业的专业负责人及师资、办学条件准备情况;
5.拟申报专业的招生计划及学费标准确定情况。
四、相关要求
1.由拟申报专业所在学院院长进行主汇报,教学副院长及专业负责人进行补充。主汇报答辩人使用PPT汇报。
2.论证答辩采取专业陈述与专家评议相结合的形式,答辩时间控制在25分钟以内,其中专业陈述15分钟,专家评议10分钟。
3.请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到场签到。
联系人:杨国光 李正德 联系电话:85310331
教务处
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