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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16 浏览量:

各学院、各项目组:

根据《陕西师范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和《关于对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的通知》安排,教务处组织专家对2022年立项及2021年延期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了结题验收。现将有关情况公布如下:

一、结题验收结果

1.申请结题验收的125项(其中19项为2021年延期项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有113项通过结题验收,准予结题,其中72项良好、41项合格;7个项目受进度影响同意延期;2项验收不合格;3项无故未提交材料、未参加答辩,予以撤项处理。具体结项情况详见附件。

2.申请结题验收的240项(其中32项为2021年延期项目)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有215项通过结题验收,准予结题,其中95项良好、120项合格;14个项目受进度影响同意延期,1项验收不合格;10项无故未提交材料、未参加答辩,予以撤项处理。具体结项情况详见附件。

3.申请结题验收的29项(其中4项为2021年延期项目)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有24项通过结题验收,准予结题。15项良好、9项合格。1个项目受进度影响同意延期,1项验收不合格;3项无故未提交材料、未参加答辩,予以撤项处理。具体结项情况详见附件。

4.验收结果为良好级别的项目,如在2023年12月15日之前有高水平成果(核心、权威、SCI论文或专利)产出,可申请认定为优秀(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学校组织专家审定后统一公示。

二、项目剩余经费使用安排

1.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请项目负责人到教务处教学实践科(长安校区校务楼118室)办理经费报销手续,剩余经费由学校收回。

2.验收结果为延期的项目于2024年6月参与结项验收答辩,待学校专家组审核通过后,可报销剩余经费。

3.未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撤项项目,不再办理经费报销手续。因此项目立项获得创新学分认定或有关加分的,学院不予该项目主持人和成员有关学分、加分的认定,指导教师相关工作量不予认定。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85310329

教务处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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