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全校通识教育选修课和跨学院选修课课时费已初步核算出来,本次发放的课时费包含:
1.2021-2022-2学期全校通识教育选修课和跨学院选修课课时费;
2.2022-2023-1学期全校通识教育选修课和跨学院选修课课时费;
3.2021-2022-2学期大学生心理健康课时费;
4.2021-2022-1学期、2022-2023-1学期等2个学期《国家安全教育》课时费;
5.马克思主义学院《习近平的七年知青岁月》课时费。
请组织本单位相关教师认真核对(2021-2022-2学期校通识教育选修课课时费和跨学院选修课课时费已经过各教学单位核对,本次不再核对),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核对要求如下:
1.教学秘书将本单位任课教师课时费统计表打印或通过邮件、微信、QQ等发给相关教师或电话核对等方式,确保通知到教师本人。
2.任课教师认真核对表中相关数据,计算自己所承担的教学工作量及课时费等数据是否相符,如有异议可反映给教学秘书,由教学秘书统一向教务处反映、核实。
3.按照财务处相关要求,外聘教师和退休教师需要提供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和中行卡号,如本单位聘有校外或退休教师请在表中完善相关信息;在职教师特别要核对好姓名和工号等信息,以确保可以顺利将课时费发放到位。
4.上述数据一经教师核实,将按照核对后课时费数据予以发放。
5.反馈信息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4日(星期三),联系人:刘刚,电话:85310334-802。
教务处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