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2023年工作要点》,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工作即将启动,为了提前做好申报准备工作,现参照第二批申报要求,启动新一轮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课程预申报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一)申报课程。本通知包括线上一流课程、线下一流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社会实践一流课程四类。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由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另行安排。
(二)面向对象。遵循“逐级推荐原则”,已获评省级一流本科课程(含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申报参与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已获校级一流本科课程立项项目(含“金课”),申报参与省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建设成果特别突出的课程,可破格推荐。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课程须至少经过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取得实质性教学改革和实践成效,鲜明特色,教学效果良好。鼓励专业核心课程、专业基础课程积极申报,鼓励充分运用信息技术开展教学改革的课程积极申报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
(二)申报课程教学理念先进、教学团队教学成果显著、课程目标能有效支撑培养目标达成;课程内容与时俱进、课程教学设计科学合理、教学组织与实施突出学生中心地位;课程管理与评价科学且可测量;申报课程有良好的声誉和影响力,教学效果好,学生满意度高。
(三)课程负责人须为我校在岗在编教师,原则上长期主讲申报课程。所有主讲教师应履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在教学中注重实施课程思政,坚持智育与德育并重。
(四)课程负责人及团队成员无师德师风及学术不端问题,近五年无重大教学事故。
(五)课程负责人及团队主要成员每人只能选择其中一类课程进行申报,且只限报一门课程;课程负责人及团队主要成员一般为3-5人。
(六)推荐名额:各学院(部)至少推荐1门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线下一流课程推荐数量不得超过2门,积极推荐线上课程或社会实践课程,数量不限;A-学科建设单位至少推荐3门,其他重点学科建设单位至少推荐2门。
三、申报要求
(一)组织要求
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结合本单位学科和专业建设实际,统筹安排,合理布局,充分动员有竞争力的教师和课程积极申报,按推荐名额要求,择优遴选推荐课程(须确定推荐顺序),并对申报材料严格审核把关。
(二)材料要求
1. 请申报单位和申报教师认真研读文件,深刻领会《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附件2)等文件精神,对标一流课程建设要求填写相应类别的课程申报书(附件3),并按申报书内要求准备有关附件材料。
2. 附件材料补充说明:
——“说课视频”“教学(课堂或实践)实录视频”暂不提供,待确定省级及国家级推荐名单后统一组织拍摄;
——“教学设计样例”“最近一学期的课程教案(预申报期间提供2章即可)”必须提供,课程负责人签字。(可参考教学设计框架模板,附件4内)
——“最近一学期的教学日历”“最近一学期的测验、考试(考核)及答案(成果等)”“最近两学期的学生成绩分布统计(不是成绩单)”“最近一学期学生评教结果统计”等,均由学院(部)审核盖章。
——“最近一次学校对课堂教学评价”必须提供,如有本科教育教学督导听课,可直接使用;若无,则由本单位教学委员会或相关组织出具课堂评价意见。(可参考模板“陕西师范大学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提供,附件4内)。
——“课程团队成员和课程内容政治审查意见”必须提供,由本单位党委(党总支)负责对申报课程团队成员以及申报课程的内容进行政审,出具政审意见并加盖单位党委(党总支)公章。课程内容政治审查意见单独统一出具一份;课程团队成员政治审查意见应一人一份(可参照模板提供,附件4内),涉及校外人员时,应由团队成员所在单位一级党委出具意见,非高校成员由其所在单位党组织出具意见。政治审查内容要求参考申报书。
——“课程内容学术性评价意见”必须提供,由本单位学术委员会或相关组织,或由本单位组织相应学科专业领域专家(不少于3名)组成的学术审查小组,经一定程序评价后出具。须由相关组织盖章或学术审查小组全部专家签字。无统一格式要求。
3. 申报材料制作要求:申报材料须根据申报书中相关说明进行整理和排版制作,包括申报书和附件材料两部分,合并装订成册,附件须有目录。
(三)材料报送
请各教学单位参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单位内部申报和遴选推荐工作,并统一将本单位一流课程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和推荐汇总表(一式一份,附件5),于6月26日(周一)前提交至教务处课程与教材科(校务楼112室),同时将申报材料完整电子版发送至jck@snnu.edu.cn。
未尽事宜,可联系相关工作人员。
联系人:张鑫 耿晓丹
联系方式:85310485
附件:1. 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2. 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有关资料(供参考)
3. 各类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预申报版)
4. 部分附件材料参考模板
5. 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
6.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
教务处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