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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01 浏览量:

各有关单位及项目组:

根据《陕西师范大学教学改革研究与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师教[2016]5),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1年度立项的 91个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名单见附件1);

二、工作安排

1.提交材料

综合教改项目、公共课改革项目、公共艺术教育专项结题须填写《陕西师范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陕西师范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研究总结报告》(一式三份,见附件2和附件3),课堂教学模式创新研究项目结题填写《陕西师范大学课堂教学模式创新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报告》《陕西师范大学课堂教学模式创新研究项目研究总结报告》(一式三份,见附件4和附件5)。同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包括成果附件以及其他可以证明研究成果的材料(制作成单独的pdf文件,一式三份)。

请各学院于2023321日(周二)前将结题验收项目汇总表(见附件6)及各项目组结题验收材料提交至教务处教学科(厚牛皮纸袋封装,封面注明学院名称),并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qinnan2014@snnu.edu.cn

2.专家评审

(1)学校将组织专家对所有立项项目的结题材料进行结题验收;

(2)对于课堂教学模式创新研究项目,学校将于本学期组织专家对项目依托的课程随堂听课,听课评价结果将作为项目结题验收的重要依据其中项目主持人获得往届校级及以上课堂教学创新大赛奖项的项目免去随堂听课环节;

(3)请课堂教学模式创新项目组核实本学期开课信息(见附件7),如有问题,请于321日前重新填写并提交本学期开课信息采集表(见附件8),具体听课安排随后通知。如本学期无课程,请提交延期随堂听课申请书,延期时间不超过一年,否则按撤项处理。

三、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结题验收是项目管理的重要环节,各相关单位和项目组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扎实有序做好结题工作。

2.认真准备。各相关学院要督促项目组按时提交材料,并提供相应的支持与帮助;各项目组要做好总结凝练,继续打磨提升研究成果,促进成果的应用、交流和推广。

联 系 人:秦楠

联系电话:85310331

联系地点:校务楼116办公室(教务处教学科)

 

附件:1.陕西师范大学2021年度立项的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名单

     2.陕西师范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报告

3.陕西师范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研究总结报告封面

4.陕西师范大学课堂教学模式创新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报告

5.陕西师范大学课堂教学模式创新研究项目研究总结报告封面

6.陕西师范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

7.陕西师范大学课堂教学模式创新研究项目依托课程开课信息一览表

8. 陕西师范大学课堂教学模式创新研究项目依托课程开课信息采集表

 

教 务 处

20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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