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陕西师范大学“人文科学试验班” “理科试验班”人才培养改革指导意见(试行)》(陕师校发〔2020〕86号)相关精神和要求,学校将于开学初组织2021级“人文科学试验班(新文科班)”(以下简称:文科试验班)“理科试验班”中期考核及二次选拔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工作机制
中期考核与二次选拔实行“学校统筹指导,学院具体实施”的工作机制。各相关学院根据《陕西师范大学“人文科学试验班(新文科班)”“理科试验班”中期考核与二次选拔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见附件1)制定本学科实施办法,中期考核、二次选拔依次进行。
二、实施对象
本次中期考核与二次选拔实施对象为2021级2个“人文科学试验班”和4个“理科试验班”。
(一)文科试验班
文学院 汉语言文学(新文科基地班)
历史文化学院 历史学(新文科班)
(二)理科试验班
数学与统计学院 数学与应用数学(国俊班)
物理学与信息技术学院 物理学(恒元班)
化学化工学院 化学(笃学班)
生命科学学院 生物科学(理科基地班)
三、选拔流程及安排
总体流程:发布通知与政策解读--中期考核--二次选拔--学校审核与公布结果--后续工作等。
(一)发布通知与政策解读(9月9日--9月14日)
教务处发布通知,各学院组织教学秘书、辅导员、项目主任、班主任等人员,面向2021级文科试验班、理科试验班全体学生通过面对面宣讲、在线会议形式做好政策解读。
(二)中期考核(9月15日--9月16日)
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各学院自主组织中期考核,考核形式、时间和地点自行安排。中期考核工作结束后,各学院向试验班全体学生发布考核结果,同时面向符合条件学生公布二次选拔工作方案。
因客观原因要退出试验班的学生可于中期考核工作结束后提出申请,学院根据学生意愿调整至本学院相近非师范专业或普通师范专业,并报教务处审批。
(三)二次选拔(9月17--9月19日)
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各学院自主组织二次选拔,考核形式、时间和地点自行安排,未返校的学生由学院统一安排线上考核。各试验班中期考核后20%学生与其他符合条件的学生按实施办法要求报名参加二次选拔,9月17日前将报名表(见附件2)提交所在学院,所在学院汇总后提交接收学院。
二次选拔工作结束后,各学院在学院内部进行公示,并于9月19日(周一)16:00前将二次选拔结果(见附件3)报教务处。
(四)学校审核与公布结果
教务处对中期考核和二次选拔结果进行审核,确定二次选拔学生入选名单,并发文公布结果。
(五)后续工作
相关学院协助学生办理学籍变动、学分转换、课程补修、宿舍调整、学费住宿费补缴等手续。
四、工作要求
1. 高度重视。“文、理科试验班”是我校非师范类最高规格拔尖班,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认真组织。
2. 严格程序。由于要在正式上课前完成所有考核和选拔工作,时间非常紧凑和紧张,相关单位要按既定流程开展工作,并严格按照时间节点上报材料。
3. 公平公正。考核和选拔工作接受全校师生监督,对于在工作过程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组织和个人,将报请学校纪检部门严肃处理。
4. 防控疫情。请各学院及参加选拔的学生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参加面试的学生在进入考场前要全程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后自行决定是否佩戴。
联 系 人:秦楠,电话:85310331
邮 箱:qinnan2014@snnu.edu.cn
联系地点:教务处教学科(长安校区校务楼116室)
附件: 1. 陕西师范大学2021级“人文科学试验班(新文科班)”“理科试验班”中期考核与二次选拔实施办法
2. 2021级“人文科学试验班(新文科班)”“理科试验班”二次选拔学生报名表
3. 2021级“人文科学试验班(新文科班)”“理科试验班”中期考核与二次选拔结果汇总表
教 务 处
202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