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项目组:
根据《陕西师范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和《关于对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的通知》安排,教务处组织专家对2021年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了结题验收。现将有关情况公布如下:
一、结题验收结果
1.申请结题验收的117项(其中5项为2020年延期项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有97项通过结题验收,准予结题,其中2项优秀、52项良好、43项合格;18个项目受进度影响同意延期;1项验收不合格;1项无故未提交材料、未参加答辩,予以撤项处理。具体结项情况详见附件。
2.申请结题验收的240项(其中1项为2020年延期项目)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有201项通过结题验收,准予结题,其中7项优秀、93项良好、101项合格;27个项目受进度影响同意延期,5项验收不合格;7项无故未提交材料、未参加答辩,予以撤项处理。具体结项情况详见附件。
3.申请结题验收的48项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有42项通过结题验收,准予结题。其中2项优秀、16项良好、24项合格。5个项目受进度影响同意延期;1项无故未提交材料、未参加答辩,予以撤项处理。具体结项情况详见附件。
4.验收结果为良好级别的项目,如在2022年12月15日之前有高水平成果(核心、权威、SCI论文或专利)产出,可申请认定为优秀(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学校组织专家审定后统一公示。
二、项目剩余经费使用安排
1.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请项目负责人于6月27日-6月30日到教务处教学实践科(长安校区校务楼118室)办理经费报销手续,剩余经费由学校收回。
2.验收结果为延期的项目于2022年12月参与结项验收答辩,待学校专家组审核通过后,可报销剩余经费。
3.未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撤项项目,不再办理经费报销手续。因此项目立项获得创新学分认定或有关加分的,学院不予该项目主持人和成员有关学分、加分的认定,指导教师相关工作量不予认定。
4.验收结果为优秀的项目,若因项目进展需要或受邀参与参加教育部第十五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可向教务处申请追加经费。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85310329
教务处
2022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