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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就业育人“共创行动”企业和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6-13 浏览量:

各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推动校企协同育人,全面提升在校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根据《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印发就业育人“共创行动”相关工作的通知》(高学会〔202221号),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度就业育人共创行动企业和专家推荐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就业育人“共创行动”介绍

就业育人“共创行动”旨在通过资源整合,打造“高等学校与行业骨干企业、中小微创业型企业紧密协同的创新生态系统”,增强教育与产业需求的链接,提高人力资源与应用场景的匹配,将企业等发布方实践任务融入高校人才培养过程,促进高校大学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创业。就业育人“共创行动”主要包含“任务发布天天见”、“链主-校长周周谈、就业育人共创行动专家库和校企合作标准制定四个部分。

二、推荐条件

1.就业育人共创行动企业应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认同就业育人共创行动理念,能够与高校开展人才培养合作、科技成果转化、产品研发、生产性项目合作等校企合作相关活动。

2.就业育人共创行动专家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政治素养,有一定的校企合作工作经验,可以推进校企合作项目数据分析、标准研制、合作模式研究、合作需求调研等工作。

三、推荐名额

各培养单位结合学科优势、师资队伍建设、校企合作项目开展情况等,至少推荐2个企业和3位专家。

四、推荐程序

1.培养单位推荐。各培养单位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和要求,做好就业育人“共创行动”企业和专家推荐工作,填写就业育人“共创行动”企业推荐表(附件2),就业育人共创行动专家库入库专家推荐表(附件3)以及就业育人共创行动专家库入库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4),并于620(周一)前将推荐材料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至校务楼116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qinnan2014@snnu.edu.cn

2.学校遴选。学校按照“每个学科企业名额不限,专家名额不超过5的原则择优遴选,最终将通过的企业和专家统一报送至上级相关管理部门。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就业育人共创行动是新形势下校企合作协同育人的重要举措,各培养单位要提高认识,扎实做好专家和企业推荐工作。

2.择优推荐。各培养单位严格按照要求,推荐具有良好校企合作经验的企业和具有较高专业水平的专家资源。

联 系 人:秦

联系电话:85310331

联系地点:校务楼116办公室(教务处教学科)

附件:1.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印发就业育人共创行动相关工作的通知

2.就业育人共创行动企业推荐表

3.就业育人共创行动专家库入库专家推荐表

4.就业育人共创行动专家库入库专家推荐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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