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教学单位、相关教师:
根据《陕西师范大学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课程思政育人优秀教学团队”评选及奖励办法》(陕师校发〔2021〕94号)和《关于开展首届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课程思政育人优秀教学团队”评选活动的通知》相关要求和安排,近期将对通过学校材料初评的相关课程和团队进行课堂教学评价。现将相关安排如下:
一、评价对象
1. 候选课程的课程负责人的教学课堂;
2. 候选团队的团队负责人及第一参与人的教学课堂。
具体清单请见附件。
二、评价方式
本轮课堂教学评价采取集中展示课堂教学与随机随堂抽检正常课堂教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校内专家和学生组成评委团对参评人员的课堂教学展示效果进行现场评价,并在教学效果评价表中进行打分。本学期11-12周正常开课的,原则上参与随机随堂抽检,期间未能正常开课的,参加课堂教学集中展示。
三、评价程序
1. 5月12日前,候选课程和候选团队参照模板(见附件)报送参评方式,参与随机随堂抽检的,请同时提供11-12教学周的准确课表信息。
2. 11-12教学周开展随机随堂抽检和课堂教学集中展示。课堂教学集中展示另行通知安排。
未尽事宜,请联系课程与教材科 85310485。
附件:候选课程和候选团队听课评审参评清单及信息报送模板
教务处
2022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