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遴选赴西安交通大学等四所高校国内交换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20 浏览量:


各相关教学单位:

根据我校与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兰州大学和华南师范大学本科生交换合作培养协议,2022年9月,我校计划选派15名本科生赴西安交通大学交换学习,选派10名本科生赴西北工业大学交换学习,选派各20名本科生赴兰州大学和华南师范大学交换学习。交换时间均为一学年,现就具体遴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及名额分配

   1. 2021级本科生赴西安交通大学交换的具体专业及名额分配

学院名称

 

 

国际商学院

金融学、电子商务

4人

化学化工学院

应用化学

2人

物理学与信息技术学院

物理学(恒元班)、物理学(创新实验班)、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3人

计算机科学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创新实验班)

2

人工智能

1人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数学与应用数学(国俊班)、

信息与计算科学、统计学

3人

      西安交通大学官网:http://www.xjtu.edu.cn

    2. 2021级本科生赴西北工业大学交换的具体专业及名额分配

学院名称

 

 

数学与信息科学

学院

数学与应用数学(国俊班)

2人

信息与计算科学

1人

统计学

1人

计算机科学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创新实验班)

1人

软件工程

3

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

环境科学

2人

西北工业大学官网:http://www.nwpu.edu.cn

    3. 2021级本科生赴兰州大学交换的具体专业及名额分配

学院名称

 

 

物理学与信息技术学院

物理学(恒元班)、

物理学(创新实验班)、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3人

生命科学学院

生物科学(理科基地班)、生物技术(哲民实验班)、生态学

5人

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

地理科学、

地理科学(创新实验班)

5人

化学化工学院

化学专业、应用化学

5人

计算机科学学院

人工智能

2人

兰州大学官网:http://www.lzu.edu.cn

    4. 2021级本科生赴华南师范大学交换的具体专业及名额分配

学院名称

 

 

马克思主义学院

思想政治教育(公费师范生)、思想政治教育(师范)

4

教育学部

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

3

心理学院

心理学(师范)

2

生命科学学院

生物科学(公费师范生)、生物科学(师范)

3

体育学院

体育教育(公费师范生)、体育教育(师范)

3

教育学部

教育技术学(公费师范生)

5

 华南师范大学官网:http://www.scnu.edu.cn

二、遴选条件和要求

1.学习成绩优异,原则上本学年第一学期必修课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50%;

2.学习刻苦,具有创新精神和一定的科研能力;

3.身体能适应对方学校所在地区的气候、饮食习惯等;

4.具体遴选由学院组织进行,遴选结果在院内公示1天,无异议后报教务处备案。

三、材料报送

请相关学院在5 26 日(星期四 )之前报送以下材料:

1.《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国内交换生信息汇总表》(见附件1,学生信息需要录入对方学校系统中,出现错误修改非常麻烦,所以请学院核实准确填报);

2.国内交换生申请书;

3.学生学业成绩单一份;

4.国内交换生协议书;

5.自荐申请一份;

6.疫情防控承诺书一份;

7.学生1寸证件照一张(蓝底)。

请各单位将以上材料学院收齐后,统一交至雁塔校区综合科(雁塔校区办公楼122室),并将汇总表电子版(见附件1)和电子照片(1张1寸免冠照片)发至xiayu@snnu.edu.cn

联系人:夏雨老师,联系电话:85308293。

四、相关说明及要求

 1.交换生在交换期间,须遵守接收学校的校纪校规,不得私自外出,否则责任自负。

 2.交换生在交换期间,享受对方学生相同的待遇,如办理临时学籍、食宿安排、校园一卡通、图书资料借阅、学生证和校徽发放等。

 3.在交换期间,交换生在派出学校注册、在派出学校缴纳学费。住宿费按接收学校规定标准向接收学校缴纳(华南师大互免)。其余费用如生活费、往返旅费、教材费等相关费用由学生自理。

 4.交换生到接收学校学习必须达到接收学校及其专业的基本要求。交换生在交换学习期间应修读所选专业教学计划中该学期安排的相关课程,我校承认交换在对方学校修读的全部课程及学分,并转换成当学期在我校应修学分。交换生在接收学校一学期修读的学分原则上不少于20学分。

 5.交换生交换期间的医疗保险在派出学校办理。交换学生在对方学习期间,由接收学校负责接收医疗救治,所产生的医疗费用派出学校处理。

 6.评选奖学金等在我校完成,成绩以在交换学校修读课程成绩为准。

 7.党团员学生在接收学校学习期间,办理临时党、团、组织关系,并在对方学校参加党团组织生活。

 8.根据国家下达的推荐免试研究生指标情况,积极向对方推荐免试研究生。

 9.如交换生因特殊原因需终止在对方学校的学习,必须得到派出学校和接收学校同意,私自不能变更。

 10.学生在报名之前,需对接收学校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确定之后,原则上不予变更。请各单位慎重推选,严格把关,避免浪费指标。


附件:1.陕西师范大学国内交换生信息汇总表

2.陕西师范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国内交换生申请书

3.陕西师范大学国内交换生协议书

4.陕西师范大学国内交换生疫情防控承诺书


                               

                             2022年5月20


  • 附件【附件二.doc】已下载
  • 附件【附件三.doc】已下载
  • 附件【附件四.doc】已下载
  • 附件【附件一.doc】已下载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      电话:029-85310332     

Copyright©2018 陕西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