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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对确认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教学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15 浏览量:

各本科教学单位:

教学计划是教学管理的龙头,直接影响到开课任务书编辑、排课、选课、考试及成绩的录入等关键环节,根据《陕西师范大学教学计划管理的有关规定》(师教发〔200643号)和教学工作安排,现将核对和确认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教学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对确认路径

进入高校教务管理系统培养方案模块,统计报表”——“教学安排,然后选择学期“2022-2023学年秋(两学期)及相应的年级院系专业,点击查询按钮,在左侧窗口中点击相应的专业,便可看到相应年级、专业的“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教学安排表

二、核对范围

本次核对范围为2019202020212022级本科各专业的通识教育必修课、教师教育必修课(师范专业)、学科基础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实践环节公共必修课程,集中实践教学环节和通识教育选修课另行安排。(注:2022级各专业第一学期教学安排原则上同2021新增专业由所在学院报送第一学期教学安排

2022-2023学年秋季通识教育必修课、教师教育必修课(公共必修)及有关实践课程如下:

课程名称

课程号

周学时

学分

2022

思想道德与法治

1711031

3

3

理想信念与卓越师范人才培养——《习近平的七年知青岁月》导读

面向2022级各学院卓越教师实验班学生开设

1711012

2

1

形势与政策(一)

1711005



计算机基础(文艺体)/

计算机基础(理工科)/

计算机基础(新文科)

1211043/

1211044/

1211052

2/2/2

2/2/2

大学外语(一)

0411046/

SY0411046

(文理实验班)

2

2

大学外语听力(一)(音乐学院、体育学院、文理科实验班除外)

0411028

2

1

大学体育(一)

1011039

2

1


中西部乡土社会认知(国家优师专业)

3231001

2

1


大学生心理健康

秋季学期开课单位:哲学学院、国家安全学院(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历史学院、计科院、地科院、物理学院、教育学部、心理学院、外国语学院。

其他学院春季学期开课

3950001

2

2

2021

大学语文(文)

0221001

2

2

大学语文(艺、体)

0211012

2

2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1711033

3

3

形势与政策(三)

1711007



大学外语(三)

0411048/

SY0411048

(文理实验班)

2

2

大学外语听力(三)(音乐学院、体育学院、文理科实验班除外)

0411030

2

2

大学体育(三)

1011041

2

2

创新创业理论与实践

1611045

1.5

1

心理学基础(师范专业)

2431028

2

1

儿童发展(师范专业)

2431029

2

1

2020

形势与政策(五)

1711009



教师专业发展与职业道德(师范专业)

1531004

2

2

2019

形势与政策(七)

1711011



注:请各单位仔细核对该表中所列课程及课程号,并注意区分师范、非师范及文理科等专业性质,以免影响后续开课任务书的编辑和排课。

三、核对确认程序及时间要求

1. 422日前,各学院教学秘书通过教务管理系统,严格对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完成2019-2022级各招生专业教学计划的核对工作,并将其印发给系主任(教研室主任)或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等有关负责人,最终确定下学期各招生专业的教学计划;

2. 429日前,教务系统执行下学期教学计划。此后,教学计划原则上不再做调整需要调整教学计划的学院,请在此前进行)。

3. 59日前,各学院(部)教学秘书(含公共必修课教学秘书)征求任课教师、系主任(教研室主任)及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等有关负责人意见,草拟好下学期各年级招生专业的开课计划表(开课任务书),即初步安排好各门课程的上课对象、任课教师、上课教室类型等,为在教务管理系统中编辑开课任务书做好充分准备。

4. 集中办公编辑开课任务书工作另行通知。2021级的开课任务书编辑待专业分流结束后进行;2022级的开课任务书待招生计划确定后进行。

四、调整、修改教学计划的有关要求与程序

1. 教学计划在执行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执行,一般情况下,不允许调整和修改教学计划。教学计划调整需有正当的调整修改理由,需先后经教研室主任或系主任、学院教学委员会、主管教学副院长分别审批同意,报送教务处审批。禁止未经批准擅自调整教学计划。

2. 凡更改课程名称、增减授课学时、学分,更改课程的开设时间,增开、停开课程以及更换课程性质(课程的必修和选修属性的调整)而导致课程结构的变更等情况,均属调整和修改教学计划。若调整和修改教学计划要在429日前进行,逾期不予受理。

3. 调整、修改教学计划的程序和权限

1)教学计划调整、修改事宜由有关学院提出,经学院(部)教学委员会审核论证,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审批,并填写《陕西师范大学教学计划调整修改申请表》(见附件),根据调整和修改的内容,学校按相应的程序审批。

2)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原则上不得调整、修改教学计划,若学院认为确需调整、修改教学计划,须按照程序,报主管教学校长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a. 调整、修改必修课的教学计划;b. 停开选修课程的数量超过该学期应开设选修课程数量的三分之一;c. 每学期在编辑开课任务书结束之后、排课期间、授课期间调整教学计划等情况。

3)属下列情况之一者,须按照程序,经教务处处长或主管处长审核批准,可调整、修改教学计划。a. 在教学计划确认核准的正常期限内,调整修改选修课的教学计划(停开选修课的数量在该学期应开设选修课程数量的三分之一以内);b. 在教学计划确认核准的正常期限内,增开选修课等情况。

4)凡未按照上述程序和规定,在实际教学过程中,擅自变更教学计划者,视其情节,认定为严重或重大教学事故,对相关人员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4. 教学计划调整采取“线上申请、逐级审批”方式

具体操作:教学秘书登录“个人门户”——进入办事大厅”——查找教学计划调整修改申请项目卡点击进入——以专业为单位进行信息填报(不同年级和不同专业需要分开填报)——报送学院各级负责人审批。学院审批流程结束后,教务处统一受理并反馈学院。

无法进行线上申请的,可填报《陕西师范大学教学计划调整修改申请表》(附件1),进行线下审批。

五、说明

1. 请新增专业所在各学院(部)于425日(周一)前报送2022级第一学期教学安排纸质版(教学副院长审核签字)一式一份;

2. 待各年级教学安排全部确定后,统一报送“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教学安排表,纸质版(一式两份)经教学副院长审核签字、学院盖章后,1份报教务处课程与教材科,1份学院留存(注:打印时请按照存档要求留3cm左右宽页眉)同时,请将电子版至jck@snnu.edu.cn

3. 下学期共19周,其中教学周17周,考试2

附件:1. 陕西师范大学教学计划调整修改申请表

2. 2022-2023学年学生校区分布

3. 20192020级教务系统现有班级学生信息表

教务处

2022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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