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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19年师范专业国家认证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2-27 浏览量:

各师范专业所属学院、各师范专业: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校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及《陕西师范大学师范类专业国家认证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文件精神,学校将在2018年首批认证的基础上启动2019年师范专业认证相关工作。现将具体工作部署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强”的工作方针,通过参加国家师范类专业分级分类认证,推动学校师范类专业内涵式发展,构建“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师范人才培养体系,全面提高学校师范人才培养质量,培养和造就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

二、工作原则

1.统一标准。学校师范专业国家认证工作,统一以教育部发布的国家认证标准为依据,按照教育部暂行认证实施办法具体组织实施。

2.分步推进。学校师范专业国家认证工作,根据各师范专业人才培养水平和实际,整体规划,分步实施。2018年我校4个师范专业已参加了国家二级认证,2019年力争5个专业通过国家二级认证,1-2个专业通过国家三级认证。

3.专业主体。学校师范专业国家认证工作,突出专业办学的主体地位,重点以专业为单位开展各项自我评估工作。

4.校院协同。学校师范专业国家认证工作,需学校各职能部门和各师范专业所在学院统筹协调,共同参与。形成整体设计、有效衔接、分工明确、协同育人的师范专业建设与自我评估机制。

三、工作规划

1.三级认证:汉语言文学、化学及英语专业须在2019年继续开展三级认证相关工作,由教育部根据是否达到标准确定是否认证。

2.二级认证:除2018年参加二级认证的四个专业及申报三级的三个专业外,其余各师范专业(不含特殊教育)均需积极开展二级认证自评自建工作。学校将根据教育部批准的申报限额,结合校内预评估结果,遴选重视度高、基础良好、准备充分的学院申请国家二级认证。

3.一级认证:所有师范专业均需对照国家一级认证基本办学指标,查缺补漏,并做好数据整理工作。

4.首批通过二级认证专业整改:2018年首批通过二级认证的四个专业须根据专家反馈意见,积极整改,为申请三级认证做准备。

、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专业认证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校长担任组长,副组长为教务处、发展规划办公室、人事处、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财务处、教师教育办公室等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各相关学院院长,成员为教务处、发展规划办公室、人事处、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财务处、教师教育办公室等职能部门副职及各相关学院教学副院长,全面负责认证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工作。

2.各相关学院成立专业认证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由所在学院院长书记任组长,教学副院长任执行组长,专业负责人任副组长,组建工作团队,负责各师范专业认证工作的具体实施。

、认证程序

1.自评自建(2019年3月开始准备)

各拟认证师范专业要结合各级各类师范专业认证标准开展专业建设与自评各项工作,围绕“五个度”展开自查,查缺补漏,撰写自评报告、整理有关数据并准备相关支撑材料。特别是,所有拟参加认证的师范专业须按照师范专业相应国家标准的要求做好基于OBE理念的人才培养方案优化工作。

2.学校自评

师范类专业认证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学校自评现场考查。程序包括专家组预备会议、自评答辩、资料查阅、实地考察、专业剖析、课堂教学观摩、问卷调查、数据测评、师生访谈、意见交换等。通过现场考查,择优推荐部分专业参加2019年的国家二级认证。学校自评具体时间根据教育部安排另行通知。

3.自行整改

各被推荐参加国家认证的师范专业及时对自评认证专家反馈意见进行整理、分析,正确、客观地理解评估专家的意见和建议。以专家组认证报告为依据,结合专业实际情况形成整改方案。同时,部署落实整改任务,认真研究、扎实推进、解决问题。

4.国家认证

经教育部对认证材料进行审核,获准接受国家认证的师范专业,按照教育部安排,接受教育部评估中心专家组进校考查认证。

5.整改提高

所有接受过教育部认证的专业,根据专家反馈意见,自2019年3月起启动专业整改工作。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各相关学院请提前做好部署工作,确定工作思路,成立认证工作小组,明确职责,落实分工,并于3月22日前将认证工作小组名单(附件3,教学副院长签字、学院盖章)报认证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教学科),并将电子版发送至jiaoxueke@snnu.edu.cn

2.加大宣传。各相关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开展院级宣传动员与培训,引导相关教师及管理人员熟悉认证理念、标准及流程,组织学习相关文件及培训材料。

3.优化方案。各拟认证师范专业要在前期培养方案修订的基础上,结合参加教育部及校院两级培训的情况,根据国家认证标准要求再次对培养方案进行完善,重点是基于OBE导向的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的重新设计及课程体系的重新建构。

4.重在建设。各拟认证师范专业要对照所属国家认证标准,查缺补漏,推进专业内涵建设。

5.精心准备。各拟认证师范专业要做好自评自建筹备工作,依照专业自评报告模板精心撰写专业自评报告,梳理完备相关支撑材料及教学档案,并提前筹划好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跟踪调查与反馈工作。

6.强化整改。通过认证的专业要充分发挥师范专业认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强”的作用,结合专家反馈意见,加强整改,切实以认证为契机,提高师范专业办学水平与人才培养质量。

希望各单位充分认识师范专业国家认证对国家教育发展、对学校行业声誉、对专业生存发展、对教师职业职业成长、对学生未来发展的重要作用,深入做好自评自建工作。

联系人:王文博柴银平 联系电话:85310331

教务处(认证办公室)

2019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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