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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8-2019-1学期本科教学工作量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3-12 浏览量:

各教学单位:

为及时将我校教师的本科教学工作量上传至数字校园门户系统,以便教师进行职称评审等教学审核之用,请各单位按要求按时报送本单位2018-2019-1学期任课教师本科教学工作量统计表。

一、报送时间

2019年3月22日(星期五)前。

二、报送内容及形式

1.请各单位将《2018-2019学年第1学期(秋季)任课教师本科教学工作量统计表》以电子版和纸质形式同时上报,具体格式见附件;

2.纸质版须签字并加盖公章就近报送至长安校区教务科或雁塔校区教务科;

3.电子版以单位名称+2018-2019-1学期命名(如教育学院2018-2019-1学期)发送至jw2@snnu.edu.cn

4.电子版和纸质版的数据信息及格式应完全一致。

三、填报注意事项

1.请各单位严格按照附件中样表的格式进行填写报送,并严格审核,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2.每位教师只能有一条数据;

3.教师姓名和工号录入一定要准确,姓名为两个字的,中间不能有空格,如有误或有空格则无法上传;

4.若无该类工作量在表中应填写“0”,不能空着,否则无法上传;

5.授课班级和授课名称若为多个,中间统一用“,”隔开;

6.国内访学或出国访学须在“备注”栏进行标注;

7.在职攻读硕博的教师减免教学工作量标准按照《陕西师范大学教师在职报考博士、硕士研究生暂行规定》中相关规定执行,同时在“备注”栏进行标注;

8.兼任党政工作或兼任民主党派领导职务或社会工作的教师减免教学工作量标准按照《陕西师范大学教师工作量实施办法》中相关规定执行,同时在“备注”栏进行标注;

9.教师休产假,应在相应学期的“备注”栏进行标注;

10.教师若有其他工作量,请在“备注”栏填写清楚具体内容;

11.已退休人员的工作量请在“备注”栏标注,并集中放在表格最后;

12.上述注意事项均为前几次工作量统计工作中发现的实际问题,请各单位一定要认真填写,严格审核。该数据将直接上传至学校职称评审系统,作为教师职称评审中工作量审核及学校各部门相关工作评审之依据。上述所列需在“备注”栏填写清楚的相关情况,在教师职称评审时将会根据人事处相关规定和要求减免该部分工作量和年限,因此非常重要,请务必填写准确,如实填报,切勿出现错填、漏填等情况。

四、补充说明

1.工作量计算办法仍按照《陕西师范大学教师教学工作量实施办法》执行;

2.信息化课程、双语及全英课程均按照实际上课工作量计算工作量,不再乘系数;

3.如有疑问,请联系雁塔教务科咨询:85308837。

教务处

2019年3月12日

  • 附件【download.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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