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学业警示实施办法(试行)》(陕师校发〔2012〕24号)(以下简称《办法》)和《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学业警示实施细则(试行)》(陕师校发〔2012〕75号)(以下简称《细则》)的要求,我校在本学期初对2018-2019学年第1学期及以前学期的学习成绩进行了统计,现将结果通报如下:
一、学业预警与退学警示情况
本学期,我校组织各学院对2015级、2016级、2017级、2018级学生上学期的学习成绩进行了统计汇总,全校共有陈旭涵等451名学生受到学业预警(具体名单见附件1),共有朱咏君等26名学生受到退学警示,其中2人申请随原年级试读,经学校研究,同意朱咏君等24名学生留级试读,同意刘莎莎等2名学生随原年级试读,试读期从2018-2019学年第2学期——2019-2020学年第1学期末(2019年3月-2020年2月)止,留级试读学生现已编入下一年级相应班级。
二、留级试读学生手续办理
请相关学院通知2015级、2016级、2017级因退学警示经申请批准留级试读的学生在学校通知发布之日起一个星期内到教务处办理留级相关手续,2018级学生本学期暂不办理留级手续,留原年级修读相关选修课程,等待下学期新生报到后一个星期内办理留级手续,留级到2019级就读。留级试读的学生如果留级后课程较少或无必修课程修读,可在办理留级手续起一星期之内申请修读选修课程,具体申请流程请见教务处网站《关于在2018-2019春季学年留级试读学生申请修读课程的通知》。
三、相关单位做好学业警示学生帮扶工作
请各学院积极做好受学业警示学生的帮扶工作,充分发挥学业警示制度的积极意义,努力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充分利用新生入学教育、日常晚点名、班会等机会,对学生加强学业警示制度宣传和解读;二是加强对退学警示学生的关注,积极探索学业帮扶的有效途径;三是加强与受学业警示学生家长的沟通交流,充分发挥学校、学生家长三者之间在学生学习的作用。
同时,希望受到退学警示并且经学校同意在校试读学生(含随原年级试读)的学生,珍惜试读一年的时间,重新调整学习计划,勤奋踏实,认真努力,重新修读不合格课程,请各教学单位帮助学生分析原因,并组织对学生的学业帮扶工作。若试读期满累计不及格的课程达到2门次或6学分(含)者,或试读期间受到记过以上(含)处分者,学校将对其做退学处理。
附件:1. 2018-2019学年第2学期学业预警学生名单
2. 2018-2019学年第2学期退学警示试读学生名单
教务处
2019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