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核对确认2019-2020学年秋季学期教学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4-10 浏览量:

各有关教学单位:

教学计划是教学管理的龙头,直接影响到开课任务书编辑、排课、选课、考试及成绩的录入,根据《陕西师范大学教学计划管理的有关规定》(师教发〔2006〕43号)和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现将核对和确认2019-2020学年秋季学期教学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对确认路径

进入高校教务管理系统“培养方案”模块,“统计报表”——“教学安排”,然后选择学期“2019-2020学年秋(两学期)”及相应的“年级”、“院系”、“专业”,点击“查询”按钮,在左侧窗口中点击相应的专业,便可看到相应年级、专业的“2019-2020学年秋季学期教学安排表”。

二、核对范围

本次核对范围为2016201720182019级本科各专业的通识教育必修课、教师教育必修课(师范专业)、学科基础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实践环节课程(2019级待各专业培养方案确定后自行核对),通识教育选修课另行安排。2019-2020学年秋季通识教育必修课、教师教育必修课(公共必修)及有关实践课程如下:

课程名称

课程号

周学时

学分

2019级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1711021

3

3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1711022

3

3

形势与政策(一)

1711005

计算机基础(文、艺、体)

1211043

2

2

计算机基础(理工科)

1211044

2

2

大学外语(一)

0411046

2

2

大学外语听力(一)

0411028

2

1

大学体育(一)

1011039

2

1

人文科技艺术专题

秋季学期开课单位:文学院、数学学院、化学学院、生科院、食品学院、材料学院、国商院、马院、体育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新传院。其他学院春季学期开课

2011001

2

1

2018级

大学语文(文)

0221001

2

2

大学语文(艺、体)

0211012

2

2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1711023

3

3

形势与政策(三)

1711007

大学外语(三)

0411048

2

3

大学外语听力(三)

0411030

2

1

大学体育(三)

1011041

2

1

创新创业理论与实践

1611043

2

2

中学生认知与学习(师范专业)

2431030

2

1

中学生品德发展与道德教育(师范专业)

2431031

2

1

2017级

形势与政策(五)

1711009

教师专业发展与职业道德(师范专业)

1531004

2

2

2016级

形势与政策(七)

1711011

毕业论文(设计)

**50025

教育实习(师范专业)

**50020

4

专业见习与实习(非师范专业)

**50026

2

注:请各单位仔细核对该表中所列课程及课程号,并注意区分师范、非师范及文理科等专业性质,以免影响后续开课任务书的编辑和排课。

三、核对确认程序及时间要求

1.415日前,各学院教学秘书通过教务管理系统,严格对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完成2016、2017、2018级各招生专业教学计划的核对工作,并将其印发给系主任(教研室主任)或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等有关负责人,最终确定下学期各招生专业的教学计划;

2. 422日前,教务系统执行下学期教学计划。此后,教学计划原则上不再做任何调整(需要调整教学计划的学院,请在此前进行)。

3. 423日前,各院、部教学秘书(含公共必修课教学秘书)征求任课教师、系主任(教研室主任)及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等有关负责人意见,草拟好下学期各年级招生专业的开课计划表(开课任务书),即初步安排好各门课程的上课对象、任课教师、上课教室类型等,为在教务管理系统中编辑开课任务书做好充分准备。

4.2018级的开课任务书编辑待专业分流结束后进行;2019级的开课任务书待第一学期教学安排确定后进行。因上述原因,本学期的开课任务书编辑工作相对分散,不再集中安排开课任务书编辑工作,请各学院自行做好开课任务书编辑工作。

四、调整、修改教学计划的有关要求与程序

1.教学计划在执行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执行,一般情况下,不允许调整和修改教学计划。教学计划调整需有正当的调整修改理由,需先后经教研室主任或系主任、学院教学委员会、主管教学副院长分别审批同意,报送教务处审批。禁止未经批准擅自调整教学计划。

2.凡更改课程名称、增减授课学时、学分,更改课程的开设时间,增开、停开课程以及更换课程性质(课程的必修和选修属性的调整)而导致课程结构的变更等情况,均属调整和修改教学计划。若调整和修改教学计划要在421日前进行,逾期不予受理。

3.调整、修改教学计划的程序和权限

(1)教学计划调整、修改事宜由有关学院提出,经院教学委员会审核论证,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审批,并填写《陕西师范大学教学计划调整修改申请表》(见附件),根据调整和修改的内容,学校按相应的程序审批。

(2)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原则上不得调整、修改教学计划,若学院认为确需调整、修改教学计划,须按照程序,报主管教学校长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a.调整、修改必修课的教学计划;b.停开选修课程的数量超过该学期应开设选修课程数量的三分之一;c.每学期在编辑开课任务书结束之后、排课期间、授课期间调整教学计划等情况。

(3)属下列情况之一者,须按照程序,经教务处处长或主管处长审核批准,可调整、修改教学计划。a.在教学计划确认核准的正常期限内,调整修改选修课的教学计划(停开选修课的数量在该学期应开设选修课程数量的三分之一以内);b.在教学计划确认核准的正常期限内,增开选修课等情况。

(4)凡未按照上述程序和规定,在实际教学过程中,擅自变更教学计划者,视其情节,认定为严重或重大教学事故,对相关人员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4.自本学期起,教学计划调整采取“线上申请、逐级审批”方式。具体操作:教学秘书登录“个人门户”——进入“办事大厅”——查找“教学计划调整修改申请”项目卡点击进入——进行信息填报——报送学院各级负责人审批。学院审批流程结束后,教务处统一受理并反馈学院。

五、说明

1. “2019-2020学年秋季学期教学安排表”暂不提交,待2019级教学安排确定后统一报送。届时请打印一式2份,经教学副院长签字、学院盖章后1份报教务处一楼教学科,1份留学院(打印时请按照档案馆存档要求留两指宽页眉)

2.下学期共19周,其中实际上课时间17周,考试2

3.在线申请调整教学计划表本学期为试运行,有任何问题请各学院及时反馈和沟通,以便改进。

附件:1. 2016、2017级教务系统现有班级学生信息表

2. 2019-2020学年学生校区分布

教务处

2019年4月10日

  • 附件【download.docx】已下载
  • 附件【download.xls】已下载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      电话:029-85310332     

Copyright©2018 陕西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