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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赴山东大学等5所高校本科合作培养交换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5-10 浏览量:

各相关教学单位:

根据我校与山东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兰州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和西北工业大学本科生交换合作培养协议,2019年9月,我校计划各选派20名本科学生赴山东大学、兰州大学、华南师范大学交换学习,选派10名本科生赴西北工业大学交换学习,选派15名本科学生赴西安交通大学交换学习,交换时间均为一学年,现就具体遴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及名额分配

1. 2018级本科生赴山东大学交换的具体专业及名额分配

山东大学官网:http://www.sdu.edu.cn

2. 2018级本科生赴西安交通大学交换的具体专业及名额分配

西安交通大学官网:http://www.xjtu.edu.cn

3. 2018级本科生赴兰州大学交换的具体专业及名额分配

兰州大学官网:http://www.lzu.edu.cn

4. 2018级本科生赴西北工业大学交换的具体专业及名额分配

5. 2018级本科生赴华南师范大学交换的具体专业及名额分配

华南师范大学官网:http://www.scnu.edu.cn

二、遴选条件和要求

1.学习成绩优异,原则上本学年第一学期必修课成绩排名在本班级前50%;

2.学习刻苦,具有创新精神和一定的科研能力;

3.身体能适应对方学校所在地区的气候、饮食习惯等;

4.具体遴选由学院组织进行,遴选结果在院内公示1天,无异议后报教务处备案。

三、材料上报

请相关学院在5 月17 日(星期五)前上报以下材料:《国内交换生信息汇总表》(汇总表上请填写党团关系、详细家庭住址的信息以及火车区间)、《国内交换生申请书》、学生学业成绩单一份、《国内交换生协议书》、自荐申请一份、学生获奖证书复印件一份、学生1寸证件照一张(红底),电子版照片(发至jiaowuke@snnu.edu.cn,请注明姓名)等相关材料。上报材料学院收齐后,统一交到雁塔校区教务科。

四、相关说明及要求

1.交换生在交换期间,须遵守接收学校的校纪校规,不得私自外出,否则责任自负。

2. 交换生在交换期间,享受对方学生相同的待遇,如办理临时学籍、食宿安排、校园一卡通、图书资料借阅、学生证和校徽发放等。

3.在交换期间,交换生在派出学校注册并按各自学校规定标准在派出学校缴纳学费,按接收学校规定标准向接收学校缴纳住宿费,其余费用如生活费、往返旅费教材费等相关费用由学生自理。

4.交换生到接收学校学习必须达到接收学校及其专业的基本要求。交换生在交换学习期间应修读所选专业教学计划中该学期安排的相关课程,我校承认交换在对方学校修读的全部课程及学分,并转换成当学期在我校应修学分。交换生在接收学校一学期修读的学分原则上不少于20学分。

5.评选奖学金等在我校完成,成绩以在交换学校修读课程成绩为准。

6.党团员学生在接收学校学习期间,办理临时党、团、组织关系,并在对方学校参加党团组织生活。

7.根据国家下达的推荐免试研究生指标情况,积极向对方推荐免试研究生。

8.如交换生因特殊原因需终止在对方学校的学习,必须得到派出学校和接收学校同意,私自不能变更。

9. 学生在报名之前,需对接收学校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确定之后,原则上不予变更。请各单位慎重推选,严格把关,避免浪费指标。

五、教务处联系人

夏雨老师(雁塔校区办公楼122室),联系电话:85308293。

附件:

1.陕西师范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国内交换生申请书

2.国内交换生协议书.doc

教务处

2019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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