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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6-17 浏览量:

各学院、各项目组:

根据《陕西师范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和《关于对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的通知》安排,教务处组织专家对2018年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了结题验收。现将有关情况公布如下:

一、结题验收结果

1.申请结题验收的80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有70项通过结题验收,准予结题,其中14项优秀、39项良好、18项合格;9个项目受进度影响同意延期,文学院郝摇摇主持的项目无故未提交结项材料、未参加结题验收答辩给予撤项处理。具体结项情况详见附件。

2.申请结题验收的225项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有213项通过结题验收,准予结题。其中19项优秀、122项良好、72项合格。有5个项目未达到结题要求,做延期处理,7个项目进展不力或无故不参加结题验收,给予撤项处理。具体结项情况详见附件。

3.验收结果为良好级别的项目,如在2019年12月15日之前有高水平成果(核心、权威、SCI论文或专利)产出,可申请认定为优秀(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学校组织专家审定后统一公示。

二、项目剩余经费使用安排

1.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请项目负责人于6月18日-6月20日到教务处教学实践科(长安校区校务楼118室)一次性办理剩余经费报销手续,逾期不再办理,剩余经费由学校收回。

2.验收结果为延期的项目,研究经费予以冻结。请项目负责人于2019年11月,向学校提交项目整改报告(指导教师签字、学院盖章),并于2019年12月参与结项验收答辩,待学校专家组审核通过后,再行使用剩余经费。

3.未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撤项项目,不再办理经费报销手续。因此项目立项获得创新学分认定或有关加分的,学院要取消该项目主持人和成员有关学分、加分的认定。

4.验收结果为“优秀”的项目,若因项目进展需要或受邀参与参加教育部第十二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可向教务处申请追加经费。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85310329

教务处

2019年6月17日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      电话:029-85310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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