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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陕西师范大学“不忘初心 立德树人” 教师主题演讲比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9-02 浏览量:

校内各学院(中心、所)、机关部处室:

为了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陕西师范大学第十一次党代会的工作部署,同时按照《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开展第22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教语用函〔2019〕3号)安排,学校决定在全国推普周期间举办教师主题演讲比赛。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比赛主题:不忘初心 立德树人

二、组织机构

主办:教务处(校语委办)、宣传部

承办:陕西师范大学教师口语教学与研究中心

协办:校团委、《演讲与口才》教研室

陕西师范大学演讲与口才协会

比赛工作小组:

组 长: 党怀兴

副组长:李贵安 马晓云 王玉

成 员:朱晓彧 石洛祥 李国华 张小东及各学院教学院长、团委书记

秘 书:余海龙 王文博

三、参与对象

各学院(中心、所)在职在岗教师

四、比赛内容及形式

1.演讲内容须紧密围绕“不忘初心 立德树人”的主题展开。可以弘扬爱党爱国情怀,歌颂建国七十年来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取得的伟大成就,特别是我国教育科技战线取得的成就;也可结合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围绕“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一根本问题,展开论述;还可以根据我校第十一次党代会,围绕新时代高等师范院校教师本职工作,从教师师德建设、教师责任、科学精神、爱岗敬业等角度展开论述。主题积极向上,外延合理,举例生动,能够充分展示陕西师大教师时代风采。

2.演讲可使用多种辅助手段,如配乐、视频、ppt等。

3.演讲参赛时长控制在5分钟以内。

4.比赛规则和评分标准参照《陕西师范大学“立德树人 不忘初心”教师主题演讲比赛规则及评分标准》(详见附件1)。

五、比赛安排

(一)初赛(9月12日前)

9月11日前,以各学院(中心、所)为单位,组织开展本单位内全体教师参与的院内初赛,各单位遴选出2名选手参加校级复赛。

复赛参赛教师请于9月11日前将纸质版演讲稿及演讲比赛报名表(详见附件2)一并报送至比赛工作小组,同时发送报名表和演讲稿电子版至指定邮箱。

(二)复赛(9月12日—15日)

9月12日中午12点30分,请参加复赛教师到校务楼116室教学科(校语委办公室)抽签,决定复赛参赛顺序。

9月15日全天举行复赛,遴选出12名优秀选手参加决赛(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安排)。

赛后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对进入决赛选手进行集中指导和培训。

(三)决赛暨颁奖晚会(9月20日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表彰奖励

本次比赛设一等奖2个,二等奖4个,三等奖6个,优秀奖若干。比赛结束后,为获奖教师及优秀组织单位颁发获奖证书。

比赛工作小组联系人:余海龙

联系电话:85310331

联系邮箱:jiaoxueke@snnu.edu.cn

联系地址:长安校区校务楼116室

附件:

1.主题演讲比赛比赛规则及评分标准

2.主题演讲比赛报名表

教务处(校语委办) 党委宣传部

校团委 教师口语教学与研究中心

2019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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