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本学期初将集中为2018级转专业的师范生和非师范生进行学分转换工作。自本年度起,学分转换工作采取线上提交审核的方式。本学期为试运行期,采取线上提交审核和线下审核并行的方式。
具体安排如下:
一、转换时间:9月16日—9月20日个人在线提交申请
9月23日—9月27日审批处理(线上和线下)
二、转换原则:
(1)学生转专业前修读的通识教育必修课与转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学科基础课相同或相近的,可认定为相应的课程学分;
(2)学生转专业前修读的学科基础课与转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学科基础课或专业课相同或相近的,可认定为相应的课程学分;
(3)无法转换为上述课程的学分,认定为通识教育选修课学分;
三、转换程序:
线上申请和审批程序:
(1)学生个人提出申请。学生登陆“个人门户”,进入“办事大厅”,选择卡片“专业分流学生学分转换申请表”并在线填写(请仔细查看操作指南,见附件1)。
(2)学院或教务处审核。学科基础课或专业课程的学分认定工作由各转入学院负责,通识教育课程的学分认定工作由教务处负责。
(3)学分转换处理。审核完成后,学分转换申请会自动转给各转入学院,由转入学院予以学分转换。
线下申请和审批程序:
(1)学生个人提出申请。学生填写《专业分流学生学分转换申请表》(见附件2),根据表中说明填写。
(2)学院或教务处审核。学科基础课或专业课程的学分认定工作由各转入学院负责,通识教育课程的学分认定工作由教务处负责。
(3)学分转换处理。申请表审核完成后,学生将学分转换申请表报送学院,由学院对相关课程予以转换。
四、其他:专业分流学生未修的转入专业的第一学年课程,由转入学院安排随低年级修读或学生自行修读,并向转入学院申请参加考试,各转入学院负责协调安排考试和成绩录入。
附件:1.在线申请操作指南
2.专业分流学生学分转换申请表
教务处
2019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