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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我校2016-2018级本科学生火车票“购票优惠卡”充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1-22 浏览量:

各学院:

寒假将至,按照《教育部办公厅、铁道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学生购火车票使用优惠卡的通知》(教学厅[2003]1号)文件精神要求,为切实保障我校本科学生购买“优惠火车票”的需求。请各学院组织为高年级本科学生的火车票“购票优惠卡”进行充磁,现就本次充磁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充磁对象

2016、2017、2018级本科学生,2019级新生优惠卡可购四次火车票,无须充磁。

二、充磁参考时间

2019年11月25日--12月6日。

三、办理程序

1.请各学院认真组织专人学习“充磁机器”(学生证购票防伪系统识别器)使用方法(具体使用办法见附件),严格按照说明操作,以避免机器的损坏。

2.根据本院学生实际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进行“充磁工作”,逾期将不再进行充磁。

四、注意事项

1.充值说明:优惠卡默认购票次数为“4”次,如显示可购票次数为“4”次,则不需要充磁。当可购票次数为0-3次时优惠卡必须“充磁”才能保障下年度正常使用。充磁时,无论卡中是否有剩余次数,均不累计,每充磁一次,可购票次数都变为4次(保证寒暑假2次往返购买4张火车票。)。若优惠卡可充磁次数已用完,将不允许再充磁。出现这一情况,请直接与教务处教务科联系协商解决。

2.西安周边地区及不需要购买火车票的学生无需充磁。

3.学生证购票优惠卡每年从寒假开始计算,可购半价票4张,用于寒暑假往返。如部分学生家庭所在地到西安无直达火车,需购买中转或者联程车票,请务必一次性将联程车票购齐并取出,不可分两次购买和取票。如不在车站指定窗口购买中转联程车票可能会扣减两次半价优惠,导致年度使用次数不足。学生购票前应与售票人员确认,因误扣除优惠次数,学校无法补充,请与车站售票值班员联系,或者联系铁路客服12306。

4.请各学院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文件精神,提高对学生的服务意识,加大对学生使用优惠卡购买火车票的宣传力度,加强火车票学生优惠卡的使用管理,及时通知每一个学生按时充磁,避免耽误。切实保护广大学生的利益。

5.自2015年开始铁道部、教育部严格控制各高校磁条总量,如果损坏,将无法保证更换。请各位同学务必保管好磁条优惠卡。切不可将优惠卡与身份证、校园卡等有磁性的东西一起放置。同时,由于学生购票的相关信息已录入铁道部铁路客票管理系统,通过补办磁条的方式并不能增加优惠购票次数,特此提示。

五、磁条损坏更换及乘车区间变更事宜

1.在充磁过程中,如各学院出现学生火车票优惠卡损坏,充不进磁,请务必通知到学生,让学生在教务处组织补办学生证、更换损坏磁条的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磁条更换(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在校学生如因家庭搬迁,乘车区间发生变更,需要进行修改时候,请提供家庭所在地居委会出具的证明,在学生证补办时间进行变更,其它时间不予变更。

3.请通知每一个学生按期办理充磁、学生证补办、损坏磁条更换等事宜,逾期将不予办理。

4.其它事宜请联系教务处教务科。

附件:学生证购票识别器充磁使用说明书

教务处

2019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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