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公布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1-29 浏览量:

各学院、各项目组:

根据《关于举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答辩会的通知》安排,教务处组织专家对2019年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了中期检查。现将验收结果公布如下:

一、实施效果

参加中期检查的项目绝大部分项目任务完成情况良好,下一步的工作计划和安排较合理,项目成员参与情况较好,达到了预期的训练目的,并取得了一些阶段性的成果;一些项目已经发表了相关论文,还有部分项目正在积极投稿;个别项目进展较为缓慢,没有达到预期效果。

二、中期检查结果

通过综合评价,具体结论如下:

1.申请中期检查的115个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有110项通过中期检查,5项未达到中期检查要求需整改。

2.申请中期检查的245个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有221项通过中期检查,21项未达到中期检查要求需整改,3项进展不力,给予撤项处理。

3.申请中期检查的18个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有15项通过中期检查,2项未达到中期检查要求需整改,1项进展不力,给予撤项处理。

4.2018年申请延期项目结题验收结果:14个延期项目均达到结题基本要求,顺利结题。

三、工作安排

1.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组请参考答辩时专家提供的意见按计划继续进行。

2.中期检查结果为整改的项目,研究经费予以冻结。请项目负责人于2019年12月13日前,向学校提交项目整改报告(指导教师签字、学院盖章),内容包括:前期研究总结和反思、下一步工作计划、预计取得的成效等。待学校专家组审核通过整改报告后,方可使用剩余经费。

3.给予撤项处理的项目,不再办理经费报销手续。学院要取消该项目指导教师工作量及职称评审相关认定,主持人和成员有关学分、加分的认定。

四、几点要求

1.各项目组要进一步加强与导师的联系,按照项目研究设计,扎实开展创新实践,加快研究进度,按期完成研究报告的撰写工作,力争取得高水平研究成果。学校将于2020年6月组织项目的结项检查工作,并从中经择优推荐优秀项目,参加教育部组织的第十三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

2.各院部要加强对项目的督促,对未按时参加本次中期检查的项目组成员进行问责。各项目组要珍惜来之不易的科研训练机会,遵守学术道德,杜绝拼凑论文或通过中介高价发论文等现象。

3.各学院项目指导教师要加强对项目的指导力度,切实履行指导教师职责,根据《陕西师范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项目指导,使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为大学生科研训练的最佳平台。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85310329

教务处

2019年11月29日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      电话:029-85310332     

Copyright©2018 陕西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