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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监考教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1-29 浏览量:

各教学单位:

本学期2017、2018、2019级本科生的期末考试已由综合教务管理系统编排好,请你们先核对考试课程、教室是否冲突,人数、科目是否齐全,是否有遗漏、有错误。查看方法:①进入考务管理→报表统计→课程安排,可查看并打印课程安排。②进入考务管理→报表统计→考生安排表,可查看并打印考生考场安排(注意:目前不要公开考务安排和考生安排,待全校所有考试安排调整完成后,再统一公布)。待考试安排认真核对后,再填报监考教师名单。在综合教务管理系统中填报监考人的具体方法如下:

登陆“综合教务”,输入“用户代码和用户口令”,选择“考务管理”,进入上课院系指定监考、巡考后,点击“上课院系”,然后“安排监考”。普通教室(≤60人容量的教室)要求安排2人监考,大教室(>60人容量的教室)要求安排3人以上监考。监考安排确认无误后,确定提交。

请学院公共教学部于12月2日(星期一)15:00前提交监考教师名单,其他各学院于12月4日(星期三)15:00前提交完本院相关监考教师名单,以免影响后续工作。

期末考试编排完毕,请各学院再一次认真校对考试信息,将《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电子版、纸质版(加盖学院章),于2019年12月6日(星期五)前交教务处长安教务科。请确保纸质版和电子版数据一致

《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从系统中导出的具体方法为:进入考务管理→报表统计→课程安排表,导出课程安排表。在导出的表中可以删除“课序号”、“试卷编号”和“任课教师”这三列。

如有考场需要添加重修缓考学生,在“考生人数”这一栏添加。例如考场考生原为20人,现加重修缓考学生5人,在“考生人数”这一单元格内写成“20+5”。

教务处

2019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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