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公布2021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13 浏览量:

各相关单位及项目组: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陕西师范大学关于全面提高本科教学质量的实施意见》(陕师校发〔2015〕52号)及我校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深化我校本科教学综合改革,创新课堂教学模式,全面均衡开展德智体美劳五育协同育人,切实提高我校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培育高层次教学成果,学校近期组织了2021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立项工作。

经项目组申报、学院推荐、专家评审等程序,共41个项目获批为2021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综合研究项目(其中重点项目15项,一般项目26项,立项名单见附件1),37个项目获批为课堂教学模式创新研究项目(其中重点项目11项,一般项目26项,立项名单见附件2),7个项目获批为公共课改革专项项目(其中重点项目2项,一般项目5项,立项名单见附件3),6个项目获批为公共艺术教育专项项目(其中重点项目2项,一般项目4项,立项名单见附件4)。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周期

1.2021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综合研究项目、课堂教学模式创新研究项目、公共课改革专项和公共艺术教育专项项目研究期限为2021年4月—2023年4月,为期2年。

2.学校对研究项目实行动态管理,项目进展一半后由学校统一组织中期检查,项目完成后由学校统一组织结题答辩验收。其中,课堂模式创新研究项目除了形成项目总结报告外,还须充分使用学校的Blackboard等信息化课程平台进行课堂教学改革创新,建成课改示范课1门,团队成员参加各级各类课堂教学模式创新比赛1人次,项目结题验收将比其他类型项目增加课堂观摩评审环节。

二、项目经费

1.项目经费实行定额分期拨付制度。对于本次立项的各类项目,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资助每个重点项目2万元一般项目1万元建设经费本年度拨付50%建设经费,自立项结果通知发布起即可使用;中期检查合格后,次年春季学期初拨付剩余50%建设经费。

2.项目经费为国库经费,各项目组要科学规划,合理使用,并于拨付当年12月10日前完成建设经费报账事宜,未能完成者,学校财务处将收回剩余经费。

3.项目经费实行绩效评估制度。对于项目研究进展缓慢、经费使用绩效较差的项目,中期检查后将予以削减、终止资助或撤项处理。项目经费的使用要严格按照财务处有关规定和《陕西师范大学教学改革研究和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见附件5)执行。

4.学校不给各项目设立独立经费卡,各项目负责人报账时请联系教学科高老师开通报销账号。

三、其他事宜

1.本次评审中,专家对部分项目的名称进行了优化,请相关项目组按照更改之后的项目名称开展项目的研究和建设工作(变更情况具体见立项名单)。

2.各有关单位要做好项目的管理和协调工作,对获准立项的项目提供相应的工作便利和支持。各项目主持人要根据研究目标和任务,积极开展项目研究工作,确保按时完成研究任务。

教务处

2021年4月13日

  • 附件【download.xls】已下载
  • 附件【download.pdf】已下载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      电话:029-85310332     

Copyright©2018 陕西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