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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设少数民族学生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能力提升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11 浏览量:

各相关教学单位:

为了充分发挥我校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职能,提升我校少数民族大学生国家通用语言能力,进而助力民族地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与推广,我校拟为学校少数民族学生开设少数民族学生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能力提升培训班,邀请专业教师为少数民族学生开设《普通话训练与水平测试》课程。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班对象

希望提升普通话水平的我校在读全日制少数民族预科生、本科生和硕博研究生。

二、学习计划

1.教学目的:通过课程教学,使少数民族学生的普通话水平得到有效提升,顺利通过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并在未来的工作生活和学习中熟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少数民族学生形成热爱祖国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和情感,并在未来能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民族地区的推广和应用做出应有贡献。

2.教学方式:课程教学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混合式教学方式。线上使用我校专门开发的针对少数民族学习者学习的“普通话训练与水平测试”线上课程,线下课程由该课程主讲教师、新闻与传播学院李梅老师开展面授辅导。

3.学分计算:课程共18课时。所有按照规定完成课程学习并通过考核者,可获得由校语委统一颁发的课程学习证书。所有按照规定完成课程学习并通过考核的本科生,计相应通识教育选修课学分1学分。

4.开课时间:5月16日至6月5日,具体上课时间地点安排另行通知,具体会通过学校语委微信公众号“陕师语言文字”予以公布。

三、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5月14日

2.报名办法:拟报名学生填写报名表(附件),并在截止日期前发送到邮箱limei@snnu.edu.cn。

3.遴选确定:学校将对报名同学进行遴选。最终成功入选参训学生名单将在开课前通过学校语委微信公众号“陕师语言文字”予以公布,并逐一手机短信通知。拟报名学生请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学校语委微信公众号。

四、注意事项

1.本次培训是学校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积极承担推普脱贫攻坚职能,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请各单位优先动员和推荐来自贫困地区、西部地区的少数民族学生参加培训。

2.本次培训是学校提升少数民族大学生国家通用语言能力,提高少数民族学生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过关率的重要举措,请各单位优先动员和推荐拟报名参加今年上半年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的少数民族学生参加培训。

3.本次培训是学校弘扬“西部红烛精神”,提高少数民族师范类学生“三字一话”教学基本功的重要举措,请各单位优先动员和推荐师范类少数民族学生参加培训。

五、联系方式

长安校区校务楼116教务处(校语委办),电话:029-85310331-801或802。

附件:少数民族学生国家通用语言能力提升培训班报名表

教务处(校语委办)

陕西师范大学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

党委学工部

党委研工部

民族教育学院

2021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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