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内全体人员:
根据学校《关于2021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安排意见》的要求,结合教务处实际,现将2021年度处内教职工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
除处级干部参加学校组织的考核外,2021年度在岗在编人员和代理人员均应参加考核。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绩、能、勤、廉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岗位任务的工作实绩。
三、考核组织
(一)组织领导
教务处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
组 长:郭建中
副组长:王伟曹宇巍秦文静
成员:各科室负责人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处综合办,具体负责教职工考核的组织协调、结果汇总等工作。
(二)考核程序
1.动员部署(3月15-16日)动员安排考核工作,教职工学习考核文件。
2.个人总结(3月15-18日)教职工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
3.考核测评(3月19-21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考核测评,初步拟定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具体测评方式和时间另行通知。
4.结果公示。初步考核结果在教务处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5.结果报送。教务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将公示无异议的考核结果经分管校领导同意后报学校人力资源部。
四、相关要求
1.全体教职工要充分认识年度考核的意义,学习相关文件,总结工作,提高参与考核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教职工个人总结要按照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总结分析全年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取得的工作业绩,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进行客观分析,并提出改进办法。
3.要严格遵守考核纪律,真正将教职工思想品德、工作业绩与工作作风考核结合起来,将群众测评与领导测评结合起来,确保考核结果的客观性、公正性。
附件:陕西师范大学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教务处
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