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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省人事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础教育科研工作的意见》(陕教基〔2005〕88号)精神,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在推动教育事业发展中的先导作用,解决我省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面临的重大现实问题,为教育决策服务,为教育实践服务,经研究,省教育厅决定对我省2008年基础教育科研重大课题进行立项招标。现就我校有关事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课题分类
本次招标课题分为经费资助和经费自筹两类。经费资助类招标课题即为具体研究题目,经费自筹类招标课题名称可作适当变动。
所有招标课题中的研究要点已确定了主要研究内容,投标者可据此进行具体设计,可适当增加但不能减少相关研究内容。(招标课题题目见附件1)
二、研究时间
招标课题的研究时间为6—12个月。
三、投标人条件
1.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组织能力,取得较丰富的研究成果,承担过省级或以上教育科研课题,并通过结题鉴定。
3.必须是课题研究全过程的组织者、指导者和研究者。
4.投标人和课题组成员只能投标一项课题。
5.课题组成员一般为5人,应具有副高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四、研究经费
经费资助类中标课题,由省教育厅给予每项2—5万元的研究经费,同时我校按教育厅政策规定,给予中标课题相应的配套经费。
经费自筹类中标课题,学校将给予一定经费支持。
五、申报办法与报送时间
1.本次重大课题招标在省教育厅领导下,由陕西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
2.课题投标人根据所列重大课题进行选题,并如实填写《陕西省2008年基础教育科研重大课题招标申请·评审书》和陕西省2008年基础教育科研重大课题招标《课题设计论证》活页。(见附件2、3)
3.报送材料包括:承担的省级或以上研究课题结题鉴定证书复印件(1份);《课题招标申请·评审书》(4份)、《课题设计论证》活页(10份),要求统一用A4纸印制,用计算机填写。所有申报材料均以纸质和电子文本两种方式报送,电子文本发至电子邮箱:geming@snnu.edu.cn;
报送时间:2008年6月12日前;
报送地址:教务处教学科(长安校区校务楼一层116房间);
联系人:葛明;
联系电话:029—85310331。
教务处
2008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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