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请通知本单位在“全国高等院校学生语言文字基本功大赛”中获奖的学生(名单见附件),持有效证件,速到教务处教学科(校务楼116室)领取获奖证书及奖品。领取时间:5月12日—5月15日。
教 务 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