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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2008年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选办法〉的通知》(陕教基[2008]14号)要求,现将申报2008年度陕西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有关单位要认真组织本次教学成果奖的申报工作,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的文件规定和要求,精心策划,认真准备,推选出质量优秀的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参加省级教学成果奖的评选。
2.《陕西省2008年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选办法》及各项申报材料的具体要求见附件。请认真阅读,严格按照《评选办法》中的规定和要求报送。
3.请各有关单位将本单位文本类教育教学理论和教学实践研究成果和网络、多媒体和教育电视节目类教学成果、自制教具类教学成果(教师作品),以及校本课程开发类成果的申报材料统一收齐,并按时将申报材料于6月10日前送教务处教学科,我处将组织专家进行校内筛选,择优推荐。
附件:陕西省2008年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选办法
教 务 处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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